“十四五”規劃來啦!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就看這六點了
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單行本,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,即日起在全國新華書店公開發行。
《綱要》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,明確政府工作重點,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,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,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。
其中,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第四十四章有關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內容,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,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,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,完善國民健康促進政策,織牢國家公共衛生防護網,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務。分為六節:
第一節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
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,強化監測預警、風險評估、流行病學調查、檢驗檢測、應急處置等職能。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,改善疾控基礎條件,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。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,創新醫防協同機制。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機制,加強實驗室檢測網絡建設,健全醫療救治、科技支撐、物資保障體系,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。建立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救治網絡,建立健全統一的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體系,大型公共建筑預設平疫結合改造接口。筑牢口岸防疫防線。加強公共衛生學院和人才隊伍建設。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,擴大國家免疫規劃,強化慢性病預防、早期篩查和綜合干預。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。
第二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
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屬性,以提高醫療質量和效率為導向,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體、非公立醫療機構為補充,擴大醫療服務資源供給。加強公立醫院建設,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,深入推進治理結構、人事薪酬、編制管理和績效考核改革。加快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,建設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,以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、邊境口岸城市、縣級醫院為重點,完善城鄉醫療服務網絡。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,積極發展醫療聯合體。加強預防、治療、護理、康復有機銜接。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使用改革,發展高端醫療設備。完善創新藥物、疫苗、醫療器械等快速審評審批機制,加快臨床急需和罕見病治療藥品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,促進臨床急需境外已上市新藥和醫療器械盡快在境內上市。提升醫護人員培養質量與規模,擴大兒科、全科等短缺醫師規模,每千人口擁有注冊護士數提高到3.8人。實施醫師區域注冊,推動醫師多機構執業。穩步擴大城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范圍,提高簽約服務質量。支持社會辦醫,鼓勵有經驗的執業醫師開辦診所。
第三節健全全民醫保制度
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,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,實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。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,推動省級統籌。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,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。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。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。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,落實異地就醫結算。扎實推進醫保標準化、信息化建設,提升經辦服務水平。健全醫保基金監管機制。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。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。
第四節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
堅持中西醫并重和優勢互補,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。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,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預防、治療、康復中的獨特優勢。加強中西醫結合,促進少數民族醫藥發展。加強古典醫籍精華的梳理和挖掘,建設中醫藥科技支撐平臺,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,促進中藥新藥研發保護和產業發展。強化中藥質量監管,促進中藥質量提升。強化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,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,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。
第五節建設體育強國
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,增強人民體質。推動健康關口前移,深化體教融合、體衛融合、體旅融合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,推進社會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學校場館開放共享,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場所覆蓋面,因地制宜發展體育公園,支持在不妨礙防洪安全前提下利用河灘地等建設公共體育設施。保障學校體育課和課外鍛煉時間,以青少年為重點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干預。堅持文化教育和專業訓練并重,加強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,提升重點項目競技水平,鞏固傳統項目優勢,探索中國特色足球籃球排球發展路徑,持續推進冰雪運動發展,發展具有世界影響力的職業體育賽事。擴大體育消費,發展健身休閑、戶外運動等體育產業。辦好北京冬奧會、冬殘奧會及杭州亞運會等。
第六節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
豐富愛國衛生工作內涵,促進全民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。加強公共衛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治,強化病媒生物防制。深入推進衛生城鎮創建。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識普及,樹立良好飲食風尚,制止餐飲浪費行為,開展控煙限酒行動,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,推廣分餐公筷、垃圾分類投放等生活習慣。